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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上榜!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出炉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2/04/02 01:25:4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江西省人民政府 161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贵溪等15个市、县作为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


 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名单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乐平市
修水县
贵溪市
于都县
永新县
丰城市
金溪县
玉山县

01

试点目的

坚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城市体检评估为基础,针对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02

试点内容


第一批试点期限至 2023 年底,从健全体系、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管控底线、提升品质、提高效能、转变方式等七个方面推动城市更新,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三)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03

工作要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试点市、县要在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具体实施的特色项目可分别侧重老旧小区改造、老旧街区提档升级、老旧厂区转型、传统风貌保护传承、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基础设施提升等方面。试点实施方案经政府同意后,由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于 4月 20 日前报送我办。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市、县要高度重视,结合省部共建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全省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 2.0 版,建立“以城市体检评估为路径、以城市更新行动为载体、以功能品质提升为目标”的“三位一体”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市、县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我办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组织专家跟踪指导服务,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省推广试点经验。试点工作纳入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一体评估。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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