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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查处的13起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批)公布如下,其中涉及鹰潭的有这些:
一、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智联小镇建设项目转包案
2021年11月,我厅在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中标的鹰潭智联小镇建设项目交由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涉嫌转包,涉及金额10302万元。经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1月,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61.8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该企业违法转包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
三、陕西省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出借资质、串通投标案
2020年9月30日,陕西省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第二标段)、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第一标段)、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两个标段)在参与鹰潭市城区老旧道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投标时,涉嫌串通投标。2021年4月,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上述9家投标单位在鹰潭市城区老旧道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第一、第二标段投标中存在将资质证书和印章出借给他人用于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2022年1月20日,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陕西省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106万元罚款,对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60.17万元罚款,对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86.91万元罚款,对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86.91万元罚款,对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86.91万元罚款,对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86.91万元罚款,对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44.74万元罚款,对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86.91万元罚款,对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共处人民币86.91万元罚款,罚款总计人民币732.37万元。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上述9家企业信用分各2分;依据上述9家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上述9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分别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十、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投标案
2021年10月28日,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鹰潭市余江区虎山铜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及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投标中,评标专家在核对业绩材料时,发现其提交的“贵溪市熊石东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涉嫌弄虚作假。2021年10月29日,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1年12月2日,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对经办人郑某清处人民币0.7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来源:微观鹰潭摘自江西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