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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鹰自然资字〔2022〕94号
您所提出的《关于在人流密集道路架设人行天桥或建设人行地下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我市城市道路经过这几年不断修建和改造后,城市空间大为扩展,城市面貌焕然一新,道路通行能力大为改善,然而,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城区人口密度逐年增大,机动车辆成倍增加,人车通行矛盾日渐凸显。您提出的在部分学校及商业路段建设人行过街天桥的这一建议对于改进政府市政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城市道路建设架设人行天桥的情况和问题需给您说明的有以下几点: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中规定,进入交叉口总人流量达到18000P/h,或交叉口的一个进口横过马路的人流量超过5000P/h,且同时在交叉口一个进口或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超过1200pcu/h可设置天桥;人行天桥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架设人行天桥应根据城市道路规划,结合地上地下管线、工程投资以及建成后的维护条件等因素做方案比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目前我市几处人车矛盾突出节点多为上下学、节假日商业造成的瞬时交通堵点,小时人流量的数据不高。
另外,我市老城区道路总体不宽,上下行天桥的人行意愿与便捷程度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关于您提出的架设人行天桥建议,首先,我局将配合交警等相关部门,结合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对您提及建设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路段,进行实地调研和充分论证,并优先考虑解决学校周边人行过街问题,实施建设时与具体承建单位综合考虑交通流量和周围环境及设置条件,反复论证后确定其设置的必要性及位置、形式。在市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根据人流和实地情况,在过街人流量大的地方合理架设, 保证行车顺畅,满足行人需要。
同时,人行过街设施进行精细 化设计和实施,确保建成后的便利性、经济性及美观性。
其次,对于目前无法立即实施人车立体分离的实际情况,建议近期采用束流方式缓解交通矛盾,由交通主管部门合理设置交通设施、标线,组织过街行人从指定的人行横道通过 道路,同时设置行人栏栅、车辆减速带、警示灯、警示标识, 在特定时段进行交通管制等方式,缓解人车交互干扰,保证 行人安全。
最后,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确实更需要总结经验,科学合理地组织人行和车行交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我们的工作:
第一,要科学合理规划城市道路,科学地组织城市交通,从规划源头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第二,在国土空间 规划中完善人行过街设施布点规划。
第三,新建学校、大型商业避免出入口直接冲击主要干道。
第四,在新区道路规划设计中考虑人行天桥预留用地,用于满足未来建设需求。
抄送: 市政协提案、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